海陵:领航工程,给青少年一个美好的明天

03.05.2016  13:06

            近年来,海陵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依托检察职能,以预防和减少闲散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结合青少年自身的特点和教育规律,积极开展“领航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亲身“参与”,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该院在教育和保护工作中,坚持让青少年亲身参与到活动中,这样既可以提高青少年学习法律的主动性,同时也使得我们的青少年法律教育活动不再枯燥无味,更进一步吸引青少年的积极参与。由于青少年主动积极参与,使得法制教育的效果明显。

          针对不同的青少年,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该院在开展教育和保护工作中,总是针对不同的青少年开展不同的活动,特别是那些曾经有过违法犯罪经历的未成年人,该院通过走访调查,对他们进行了逐个建档,对他们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兴趣爱好、社会交往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制订各自不同的教育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与青少年之间增加“互动”,提高法律学习兴趣。该院在开展法律教育活动时十分重视与青少年之间的互动性,通过互动,让青少年全方位的参与我们的教育活动,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也增加他们的认同感,增加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以“实效”作为领航工程的唯一标准。领航工程的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保护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维持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因此该院始终牢牢围绕这一目的,力求达到最佳效果。

          该院未检科先后获评泰州市青年文明号、泰州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