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源头预防"犯罪实效显现 10余万人次受教育

16.10.2015  10:19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注重源头防腐,积极创新预防宣教方式,将预防触角向广大党员干部延伸,向基层群众延伸,先后有十多万人次受到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构建“看、听、谈”三位一体式的预防宣教机制

  该院积极转变预防理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将预防宣教与制度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构建“看、听、谈”三位一体式的预防宣教机制。“”,即由该院专职预防人员组织某一行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到县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或观看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光盘形式,通过观看人犯在囚笼里学习、生活等情况或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展示的犯罪带来的严重危害,使每个人的心灵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憾和洗礼。“”即由该院专职预防人员为该行业单位干部职工上一堂精心准备、贴近行业单位实际的生动的预防该行业单位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使受教人员能够深刻地了解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该行业单位职务犯罪容易滋生的特点、环节、原因、危害及防治对策,从而确立不能犯、不想犯、不敢犯的理念。“”即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基础上,趁热打铁,组织该行业单位班子全体成员及热点岗位人员,就事先布置的“结合警示教育及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查找本单位或本人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环节、原因及防治对策”的课题进行座谈讨论,形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对策措施,为建立一套有效地防治制度奠定基础。

  几年来,该院先后在拆迁、民政、地税、国土等30多个行业单位组织开展“看、听、谈”三位一体式预防宣教活动,受到了被预防的行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欢迎,也为预防调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到村(居)开办法制讲堂

  该院通过积极地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村(居)两委干部贪污贿赂案件发现,农村村(居)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呈易发、高发态势。农村村(居)两委干部普遍存在法律知识贫乏,法制意识淡薄等问题。为了从源头上防治农村村(居)两委干部职务犯罪,该院专职预防人员在各镇、区、街道纪委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采取分片或直接到村(居)开办法制讲堂的形式,结合到本院侦查部门或兄弟基层院收集的新近查办的多起农村村(居)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到18个镇、区、街道,近百个村(居),为各镇、区、街道全体村(居)两委干部和镇、区、街道分工村(居)干部上一堂生动的预防村(居)两委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在教育的同时,还穿插一些公安机关查办的有关村(居)两委干部非职务犯罪的经济案例,受教育人数达数千人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村(居)两委干部及分工干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利用身边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震憾力强,发人深醒。纷纷表示要自觉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制理念,远离职务犯罪,确保家庭幸福,一生平安。希望检察机关今后经常为村(居)两委干部及分工干部授课,警钟长鸣。

  三、制作并放大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宣传短片

  近年来,该院在时间较紧、难度较大、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挤出数万元,邀请县内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导演、编剧、漫画家和演员等共同制作《“十莫”廉政歌》等廉政宣传短片。由于《“十莫”廉政歌》运用盐阜方言与易于传唱的民间小曲《十劝郎》调创作而编摄,唱词通俗易懂,地域特色明显。用人体的10个部位分别指出每个部位莫要怎样,如果怎样会出现什么后果,以善意劝导,预防职务犯罪为宗旨,有褒有贬,号召为官者自律自省,防患于未然,共建和谐社会。使人唱了或听了以后,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为了放大《“十莫”廉政歌》的特有效应,该院首先将廉政宣传短片《镜子》等提供给县文广新局、县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在县电视台黄金时间,县铁军广场、世纪联华超市等处户外LED大屏滚动播出达半年之久,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自省、自律,远离各种诱惑和职务犯罪,引起较大反响,好评如潮,人们纷纷称赞该院为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法制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做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受教育人数达10多万人次。其次,该院根据历年来春节期间容易滋生受贿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强化治本教育,以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全县机关单位发出《关于春节期间组织观看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宣传短片的通知》,并将该院精心制作的《“十莫”廉政歌》等廉政宣传短片通过U盘复制或发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给机关单位放在干部职工的办公电脑桌面上供大家平时点击学习,接受教育,达到警钟长鸣之功效。

  四、每年春节前制发“一号预防提醒函

  该院为保护广大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将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等职务犯罪减少到最低限度,每年向全县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管人员,建筑单位项目经理等监管人员发出节前预防贿赂等职务犯罪提醒函数百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该函结合当年该院在工程建设领域最新查办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从案件易发领域、时间节点、贿赂的标的等分析入手,对国有资金投入的建设单位监管人员,建筑单位项目经理等监管人员提出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中央八条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工程建筑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春节期间杜绝向工程建设单位监管人员贿送现金、购物卡及有关贵重物品,强化自律,洁身自好,远离贿赂等职务犯罪,确保本人、家人及他人平安、幸福

  五、在施工工地开设“工地讲堂

  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建设领域是职务犯罪、尤其是贿赂犯罪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从多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每年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一般占到50%以上。为遏制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该院专职预防人员先后到国资投入的上百个工地开设“工地讲堂”,对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人员,质监、监理人员等开展面对面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受到受教单位和人员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他们首先找准规律,确定受教对象。将“工地讲堂”受教人员确定为建设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工地监管人员,质监人员、监理人员等。在“工地讲堂”开讲之前,该院专职预防人员与相关工程建设单位领导商定受教对象,确保应教人员都能接受警示教育。其次,加强协作,及时掌握信息。该院与县招办商定,县招办工程科在国有资金投入的建设工程项目经招标中标结果预公示3天后,无投诉的,及时将该工程名称、标的,建设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中标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过专用电子信箱发给该院专职预防人员。专职预防人员及时与相关建设工程单位负责人联系,在施工队伍进场后,开设“工地讲堂”,对相关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相关事宜。三是积极谋划,做到有的放矢。专职预防人员根据国有资金投入的建设工程项目属于的不同性质、类别(安居、绿化、市政、道路工程等),通过上门收集、网上收集、刊物收集等多种途径,收集本院及兄弟县(市)区院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然后进行分析研究,查找相似工程容易滋生职务犯罪的环节、特点规律、原因及预防对策,撰写一篇详实地授课材料,从而提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对策的可操作性,确保授课取得预期效果。四是深入工地,认真组织施教。专职预防人员根据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的安排,专程前往施工工地,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人员、质监人员、监理人员等上一堂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五是多措并举,拓展警示效果。授课结束后,专职预防人员借机向被授课人员每人发放一份《建设工程遵纪守法告知书》,予以警示;向被授课人员发放《工程建设廉洁监督卡》,要求大家就卡中有关“单位(本人)在工程建设中廉洁自律情况”和“工程建设中有无违规问题”两项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在工程结束后,按实发数进行回收,并就收集到的信息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等被授课人员中的重点对象单独进行预防提醒;与相关人员联合检查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如有无设置安全网,施工人员有无配带安全帽等),特别是遇到校舍工程时,重点检查施工中是否会危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渎职犯罪问题的发生。

  目前,已开设“工地讲堂”的80多个工程未发生一起质量等级事故和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