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精准预防"品牌模式 沭阳检察预防犯罪新"办法"
今年5月,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根据三年来查办各类职务犯罪调研分析,结合本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局,向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请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办法》(下称《办法》),得到全票通过。
问题导向,推进预防工作精准化
近年来,沭阳县检察院开展“一把手”职务犯罪风险研判工作,连续跟踪涉案上千万元的财税系统窝串案、七起乡镇党委原“一把手”落马等贪腐案件。通过调研发现,涉案单位普遍存在着制度虚设、程序空转、监督虚位等现象。某些单位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在预防效果不对称、制度机制不健全、预防流于形式等现象。预防部门也发现要真正推动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发展,传统的法治课、参观警教基地、座谈等方式已很难让参与者形成“脉动”,检察机关预防思维必须与时俱进,才能满足社会不断提高的预防需求。
该院的调研,直接推动了县委县政府修改“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五项硬性规定”以及“议事规则”等重要制度,并推动市纪委出台《宿迁市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八项制度》。
科学谋划,推进预防工作法制化
2015年8月,沭阳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时,将拟建立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开展预防工作的想法与县人大常委会沟通,得到县人大常委会鼎力支持。
为得到相关专家学者的理论指导,该院与东南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研究课题组,就《职务犯罪预防法治创新研究》课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按照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提出具有可复制和引领的“沭阳模式”,为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办法提供蓝本,为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反腐败立法提供参考文本。
《办法》出台后,该县立即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起县属机关、乡镇与街道办、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内外联动预防工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县直各单位及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及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2016年上半年,该县民政局、国税局、电力公司等机关事业单位先后与该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联合调研、合作教育等形式,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导。6月,该院与县工商联联合举办了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座谈会,在非公企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纵横交叉、条块结合”的社会化预防网络。
该院还充分利用“互联网+”、侦防信息基础平台和两法衔接平台、大数据运用等手段,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责、方法、典型案例分析、年度报告、业务数据等依法公开,扩大传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务实求真,推进预防工作效能化
沭阳县检察院在该院胡集、庙头两个检察室挂建“花乡清风大学生村官预防法律志愿服务者工作室”。为进一步延伸预防触角,该院在《办法》推行后,会同两个检察室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法律服务志愿者预防工作制度,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设立2至3名大学村村官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单位的廉政建设。
此外,该院在全县60余家县直单位设立不低于一名预防联络员,并发展“预防邮路”志愿者,目前,全县已共有80名预防联络员和98名大学生村官法律服务志愿者,真正做到了基层预防工作无死角。
预防职务犯罪离不开宣传教育,该院除了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岗位、关键岗位、重要部门、重点行业的人员以及新招录的人员和新任县管干部开展教育外,还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列入大中专院校法治教育课程,并鼓励教学研究机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研究,提出相关措施意见。该院还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联合出台《意见》,明确选派到县委党校学习的科级领导干部、年轻后备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的培训中安排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内容,并将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纳入结业考试范围。(潘芳芳 叶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