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认真贯彻新《预算法》 推进省级部门预算规范公开

11.03.2015  10:12

  近日,除涉密部门外,江苏省103家省级部门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这是新《预算法》实施后的首次公开,与往年相比,规范性进一步增强,体现出“三个更加”的特点:

   一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 省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批复后二十日内公开”的规定,按照“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时限”的要求,于2月26日全部公开,时间较往年大大提前。

   二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省级各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统一规范为部门概况、预算表格、预算安排情况说明等三部分,较往年更加详实。部门概况部分是对部门职能与机构设置、2015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收支预算编制依据等内容的说明。部门预算表格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共三张,主要以表格形式列示收支预算的安排情况。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是对表格中数据信息、预算年度变化的各类说明。同时,省级各部门力争做到文字通俗、图文并茂,对预算专有名词、数据口径以及上下年度预决算差异比较等都进行了专门解释与说明,以进一步增强可读性,利于公众理解。

   三是公开表格更加细化。 省级各部门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全面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其中,收入按各类来源列示;支出按用途分别列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除公开“三公”经费外,在全国率先新增公开了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将机关运行经费中最易暗藏“三公”经费、造成浪费的费用予以了公开,此举体现了省财政从预算源头控制行政成本、预防腐败的决心,也更加便于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