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卡拟最多充值5000元,你怎么看?

23.02.2016  10:34

2月16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发布《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其中写入这样的条款:预付式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不得超过1000元,有效期至少3年。我市目前预付费卡办理、使用情况如何,条例一旦出台,是否会对商家起到约束效果,记者对此进行探访。

 

市消协去年接预付费卡投诉60余起

 

去年夏天,市民周女士在我市一家美发店办理了会员卡,预存1000元现金,可享受各项服务五折优惠,办卡后,她烫染了头发。今年春节前,周女士到店内剪发,却被告知年关消费不能使用会员卡,必须支付现金。周女士表示不满,想要退卡。店家称可以退款,但周女士必须全额支付烫染发的费用。这样算下来,周女士只能拿回不到100元现金,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忍气吞声”。

 

我市关于预付费卡的纠纷不在少数,市消协去年共接到市民有关预付费卡的投诉达60余起,前年此类投诉也有近70起,涉及超市、蛋糕房、健身房、足浴店、美容美发店等多个行业商家。有商家中途歇业或者转让,消费者余下的预付款无法正常消费;有消费者提出退卡时,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或者收取高额的退订费用;还有商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在消费者办卡后无法兑现初始承诺。

 

虽然看起来消费投诉的件数不多,但不少是群体性投诉,涉及消费者较多,处理难度也较大。”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在预付费卡投诉中,一半以上是商家突然关门,消费者卡内余额无法使用或取回。接到店家失踪的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会及时介入调查,但不少商家玩的是“突然失踪”,需要公安部门的介入调查,很多顾客因为怕麻烦而不去报案,公安部门也无法处理。

 

任性”商家各种方式

 

吸引消费者充值

 

蛋糕店充值送现金、美容院充值送护肤品、电影院充值可享受电影票打折……到商家消费,店员总会建议消费者预存一笔钱,面对“可打折”“送现金”等承诺,消费者很难不动心,这也导致不少市民的钱包里装满各种预付费卡。而许多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式消费卡后,才发现服务不尽如人意,可是这时的商家掌握了主动权,消费者自身已经丧失了选择的余地。

 

还有一些商家在卡片上声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内容。市消协介绍,此类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市民如果发现消费卡上有此类字样,可向相关部门举报,我市已有一家超市因备注此类“霸王条款”被罚款。

 

各商家推出的会员卡、充值卡,充值金额少的100元,多的达到上万元,甚至数万元,部分商家对会员卡、充值卡设置有效使用期限,有些消费卡的有效期仅一年。“此卡需在2017年2月前使用,逾期作废。”市民肖女士前两天刚在我市一家儿童乐园给自己的宝宝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充值1200元,在卡片上,明确写着有效期限。

 

商务部曾有类似规定

 

商家并未能执行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于2012年11月开始试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曾作出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发卡机构应当识别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发行的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而因《办法》中提到的监管范围针对的是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户都不在监管范围内,然而实际上很多预付费卡的发卡商家是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监管有一定难度,《办法》的执行也遭遇重重阻力。

 

对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预付式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我市多数商家表示“不看好”。城区南片一家美容院负责人周女士介绍,目前院内消费实行会员制,入会费用为1万元,不设使用期限。因为需要成本维持美容院运营,如果将充值金额降到5000元,顾客可以享受到的优惠必然会减少,其消费频次也可能会下降,对美容院和顾客来说,都不划算。

 

市民张先生是我市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他在我市一家五星级酒店办理了会员卡,每次充值都是上万元。对于草案,张先生认为部分内容并不合理。“我支持要求商家不设有效期,但充值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张先生说。

 

办理预付费卡要谨慎

 

去年7月,市民刘先生带上家得利超市购物卡,准备到超市内购买商品,可到了超市门前却发现大门紧闭。超市大门西侧的玻璃上贴着一张停业公告,公告上写着:“家得利靖江店于2014年12月8日起停止营业,店内商品将进行打折出清。”刘先生与上海家得利超市取得联系后,被告知卡内余额无法退还,但他可以到上海的家得利超市消费。“我买个牙膏牙刷还得跑到上海去,这不是笑话吗?”对于超市工作人员的答复,刘先生非常气愤,将此事投诉至市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与上海家得利公司取得联系,经过多次协商,上海家得利公司同意退还刘先生卡内余额28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去年的60多起预付费卡投诉中,只有10多起投诉的消费者成功追回了卡内余额。因此,在选择预付费消费形式时,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以免上当受骗;在办理预付费式消费卡时,首先要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量来购买预付费消费卡,不要因贪便宜而大量购买,以免承担过多风险。

 

我市大多数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卡之前,都不会和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也很少索取发票。”市消协秘书长刘建华提醒,办预付式消费卡可要求商家签订消费合同,办卡后要保留好消费凭证,每次消费时要留意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如果长时间不去消费,更要注意经营者是否歇业,一旦遇到商家“蒸发”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