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取消下放60项行政审批

15.01.2016  16:19

  1月6日,江苏省政府印发2016年1号文件,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60项,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20项。1月14日,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做出说明。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等将取消审批

  在取消下放的60项行政审批项目中,记者发现5项是关于医疗机构相关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两项。省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处长李军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两项权力的下放标志着基本医疗保险资质将全面开放,所有获得药品零售许可和相关法定资质的药店或医疗机构,不必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就可以加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的队伍。这个消息对于许多还没有获得医保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根据此前人社部释放消息显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改为直接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都可以根据需要和自身的服务能力,自愿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据介绍,1月6日,我省各厅局已经收到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的1号文件。江苏省人社厅医保处已经暂停了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等项目的审批。不过取消审批后如何对零售药店进行有效监管,一系列政策还在制定中。

  此外,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还包括“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练员资格的认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备案”、“高等教育跨学科门类双专科毕业证明书的审核发放”等项目。

  事中事后监管将取代审批

  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并不等于放任。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表示,我省将完善监管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快推动政府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积极推进“1主7辅”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去年,我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南通、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大丰4个试点地区的行政审批局相继挂牌成立,初步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省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处长李军国表示,未来我省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逐步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合力。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