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设定扶贫开发15项考核指标 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致富

06.06.2016  19:15

  近日,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苏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考核工作将从2016年开始,于每年年底实施,次年2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扶贫考核内容设立5个考核项目15项具体指标。在减贫成效方面,重点考核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减少、实际帮扶低收入人口数量、经济薄弱村脱贫达标数量、对象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增长情况。

  精准识别方面,重点考核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进入、脱贫低收入人口退出的精准度。

  精准帮扶方面,重点考核实施到村到户增收帮扶项目和投入数量、扶贫小额贷款累计发放量和低收入农户发放覆盖面、财政帮扶资金到村到户占比、主要社会保障措施对低收入农户落实情况。

  扶贫资金方面,依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本级财政投入数量、引导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情况、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探索创新方面,重点考核在创新帮扶工作方式、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有关制度机制方面,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考核办法》对未完成考核任务的,由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注:本考核指标适用于我省有省定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的市、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