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局建立建设项目供地后跟踪监管“333”机制

30.10.2014  11:51

      “333”建设项目监管机制,即要求对土地建设容积率未达0.3,建设项目工程未完成30%,投资额小于30%的建设项目进行查验,凡未达标准的土地证查验不得通过。市局各部门和国土所上下联动,明确职责,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发挥监管整体合力。以量化标准严格界定粗放与节约用地,对应开工而未开工的、应竣工而未竣工的一律作闲置土地处理。对新供地项目的土地证实行每年查验规定,注重监管与引导的有机融入,体现跟踪监管的服务职能,努力扭转企业用地粗放利用观点,服务企业早开工、早投产、高收益。今年以来,对全市未按规划及时限实施的3家企业5个项目涉及8宗地约120亩建设用地项目及时进行警示。        (王 舒  孙 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