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拨付财政部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24.08.2017  11:44
淮安、盐城、沛县、高邮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及《关于拨付2016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金﹝2016﹞138号)、《关于拨付2017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金﹝2017﹞83号)精神,现向你市、县拨付2016、2017年度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该指标列2017年213类“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 

  请你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项使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厅。 

     

  附件:财政部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1日

省财政厅下达2.42亿元普惠金融奖补资金引导信贷资源流向涉农领域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规定,省财政近日下达有关地区2.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