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20项措施 支持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26.05.2015  12:40

  23日,泰州大剧院三楼会议室,泰和园二期首批经济适用房开始选房,14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参加选房。“一平方米两千多元的价格,我们能承受,现在我们在泰州就算有个家了,我们也真正享受到了‘同城待遇’。”老家兴化的陈根宝是14个“幸运儿”之一。

  泰州市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新生代农民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就业创业支持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出台20项措施,率先为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系统的政策支持。新的意见将使该市20多万新生代农民工,逐步得到在城市“有户籍、有社保、有医保、有房住”及其子女“有书读”等同城待遇。

  所谓“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1980年以后,年满16周岁以上农业户籍的非在校人口。“和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素质和诉求有了很大的变化,正由进城挣钱回乡发展向进城谋职融入城市转变。”泰州市委农工办负责人说。

  “新生代农民大规模进城并非是剥夺他们权益的转户口,而是通过以权益制度改革为核心,匹配完善的土地处置、养老医疗等配套改革,保障公民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实现城乡人力资源自由流动。”泰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市的新政策明确本市进城镇落户的新生代农民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农民身份享有的有关政策待遇,并享有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待遇。(赵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