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出台20项惠农新政 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26.08.2015  02:59

昨天,记者从市委农工办获悉,市委、市政府明确了20项扶持新政,促进“三农”转型,确保2017年全市“三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扶持四类农业经营主体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这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些“农业大亨”经营了约5万亩耕地,直接关系着全市近70万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安全。新政中,对这四类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自然成了“重头戏”。

 

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自2007年以来,我市已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千余家,惠及马洲大地约9成农户。根据新政,从今年起,市财政将每年安排1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争创星级、探索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的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马洲大地人数最多、发展规模最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快转型升级,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再上新台阶。

 

家庭农场是目前我市发展最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两年,我市已有370余人成为“农场主”,各自经营100亩~300亩土地。然而,资金周转困难、扶持政策少等困扰着我市农场主。此次扶持政策中,市财政除了安排专项资金奖励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外,还配套建立家庭农场指导员制度,开展“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试点等相关政策,全方位帮助农场主早日“玩转”家庭农场。

 

此外,对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的种养殖大户,我市也将重奖。新建30亩以上连栋大棚一次性补助1万元/亩,新建百亩以上连栋大棚,一次性补助5000元/亩。在畜牧业方面,对通过国家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和省“六项创建”验收的养殖大户,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在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方面,市财政每年将安排3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基地建设、加快技术改造、强化科技创新。

 

助推农业早日实现“高大上

 

据农业部门调研,目前我市农产品生产多以蔬菜、水果等生鲜类初级产品为主,附加值较低。为此,新政力推近10项相关政策,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早日实现“高大上”。

 

农业“高大上”必须从种植、销售、品牌等多个方面入手。在种植领域,新政明确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大力提高机插秧覆盖率、重点扶持“种田公司”,对机插秧超9成的行政村给予每年2万元补助,对在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比武”中夺魁的“种田公司”给予3万元补助。

 

在产品流通领域,我市将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品牌战略,鼓励农产品争创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生产的农产品,当年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证明商标、省级名牌、著名商标,都能获得奖励。此外,新获得一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补助0.5万元,获得一个绿色食品认证补助1万元,获得一个有机食品认证补助2万元。同时,加快转变农产品传统购销模式,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农业”,对于经营质态较好的电商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达20万元。

 

土地“”得快 政府有奖励

 

这两年,农村土地流转话题很热。此次一系列新政中,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不仅如此,哪个村的土地“流出”得多,哪个机构“流入”的土地多,政府都有奖励。

 

新政规定,对当年整村制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种养殖的村,整村面积在1000亩以下、1000亩~2000亩、20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村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3万元、5万元、8万元。对村集体名义流转农户土地用于种植粮食、蔬菜、面积超千亩的村,每村每年补助5万元。在土地流转中心备案且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且按规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种粮大户,每年补助100元/亩。此外,对符合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根据土地流转情况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