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管将扩权 5部门33项处罚权拟划归城管

22.10.2014  15:01

  南京“大城管”改革正在进行中,城管部门将进一步“扩权”。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南京将制定《南京市城市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案》 ,建立“大城管”执法体系,拟将市文广新、旅游、园林、规划、公安交管5个部门共33项处罚权全部划归城管局,目前已上报待批。

  执法权扩大了,城管部门准备好了吗?执法体系理顺了没、人员配置能不能跟上,“大城管”时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扩权

  5部门33项处罚权拟划归城管

  自行车乱停放、毁绿……不久后,这些违法行为或将全部由城管来处罚。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以群介绍说,南京计划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处罚。前期与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将市文广新、旅游、园林、规划、公安交管5个部门共33项处罚权划归城管,涉及城墙管理、地下管线、重要建筑风貌、城市绿化、非机动车停放5个方面。

  那么具体包括哪些?据了解,地下管线未经规划核实或者核实不合格,建设单位进行覆土的,原先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权,今后可能由城管部门来执行。城市绿化方面,包括乱砍伐树木、没有资质的园林施工部门野蛮施工等,都有可能归城管部门来处罚。

  “下一步将依法履行法定报批手续。待省政府批复同意后,南京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将达到163项。”杨以群说。

  据了解,从2001年到2013年底,南京已经先后5轮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相对集中处罚权达到130项。

   观点PK

  “大城管

  是未来方向

  “从整体看,南京探索建立‘大城管’执法体系,应该得到充分肯定,而这也是未来城市管理的一个方向。”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王毅一直在关注城管的改革动态。今年全国两会前,他和南京的城管队员李奇鸣起草了一份议案,建议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江苏代表联名提交了这份议案。

  他建议,接下来,应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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