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15项制度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整改落实

25.09.2015  17:19
  整改落实阶段是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深水区。一个多月来,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相继出台《行政检察监督实施细则》、《刑事诉讼涉案款物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并累计建立了15项新工作机制,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司法制度体系出具规模。 

  自7月份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以来,该院结合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规范运行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如该院制定的《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部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效果的全面提升。 

  同时,该院在查摆问题上坚持从严从实,力求查深查透,案管部门先后组织了对今年一季度案件和公安机关1-7月撤回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共发现司法办案方面存在28项问题。通过立查立改,为该院各项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如职务犯罪侦查方面在8月中下旬连续立案4件5人。 

  据悉,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去年12月份部署至今已开展了9个多月时间。活动过程中,该院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有效提升了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规范司法意识和能力。“我们主要围绕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侦查监督、公诉等重点环节,在健全完善规范司法行为制度上下大力气,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不严格等45项具体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该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钮巧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