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碾轧后男孩站起来 交警认定司机不构成肇事逃逸

24.03.2016  10:38

龙虎网讯 3月9日,在南京浦口江浦街道彩虹桥附近一排门面房前,一名4岁大的男孩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后从身上碾轧而过。神奇的是,这个小男孩随后竟然自己站了起来。而随后经过全面检查,小男孩并无大碍。(本报3月16日A3版曾详细报道过)

昨天上午,金陵晚报记者从南京浦口警方了解到,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分析,最终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面包车司机不构成肇事逃逸,但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件回顾

男孩被面包车碾轧后自己站了起来

3月9日下午5点多,在南京浦口江浦街道彩虹桥附近一排门面房前,一名4岁大的小男孩与姐姐一起在马路边玩耍。结果,小男孩被一辆路过的面包车从身后撞倒,而后该车从其身上碾过。事发后,面包车没有任何停留,就离开了现场。

让人惊奇的是,在被面包车碾轧过后,小男孩竟然自己站了起来,还向前跑了几步。

事发后,小男孩的姐姐喊来了父母,并在门口外的一个红绿灯路口处,将正在等红灯的面包车司机控制,并报了警。而当时包括民警在内,所有人都以为小男孩只是被面包车碰到了。但民警调取监控后,大家看到了那令人揪心的一幕。

但幸运的是,小男孩在被父母送往南京市儿童医院做全面检查后,发现并无大碍,仅后脑勺有一道长约8厘米的擦伤。

焦点问题

No.1

面包车司机是否肇事逃逸?

监控视频显示,面包车在撞倒并碾轧小男孩后并没有任何停留就离开了现场。而这段监控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来很多网友的关注、惊叹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指责面包车肇事逃逸。

但据肇事司机称,由于男孩个头较矮,在自己的视线盲区,当时自己并没有发现撞到了人,以为颠簸只是轧到了窨井盖。

事发后,南京浦口交警部门也对面包车是否肇事逃逸展开了调查。

交警解答:

昨天上午,金陵晚报记者了解到,经过浦口交警部门的调查分析,最终认定面包车司机不构成肇事逃逸。

据处理事故的交警解释,认定面包车司机构不构成肇事逃逸,要看其是否明知撞到了人。而最终认定其不构成肇事逃逸,主要有以下3个原因:

1、一般来说,如果驾驶员知道自己撞了人,肯定会停顿查看一下。而监控视频显示,面包车在撞倒并碾轧小男孩后没有任何停顿,而是直接开走了,这不符合明知撞到人后的反应。而面包车司机称,自己以为只是压到了窨井盖,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面包车在撞了人之后没有任何停顿就离开了。

2、通过监控视频,面包车司机在撞了小孩后就要出小区门,但在门口处踩了刹车减速,观察了左右方向的情况,这符合司机的正常驾驶习惯。如果面包车驾驶员知道自己撞了人而选择逃逸,那么逃亡时驾车就会很匆忙。

3、经过现场勘查,出了小区门口后,向右拐时一个红绿灯路口,而向左拐则是一条大路。如果面包车司机明知撞了人而肇事逃逸,肯定会选择左拐的那条大路,或者右拐不顾路口红绿灯,只求迅速离开现场。但结果是,面包车司机右拐后停在了红绿灯路口等红灯,从而被小男孩的姐姐带着父母追上并拦下。

此外,根据监控显示,在面包车驶到院子前是从一个小巷子里拐进来的。而4岁小男孩个子比较矮,一直在面包车右侧跟着走,最后突然跑到了面包车的右前侧。而面包车司机在左驾驶位,小男孩所处的位置则正好处在司机的盲区。

No.2

面包车司机为何负事故全责?

尽管面包车司机不构成肇事逃逸,但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面包车司机负事故全责。那么,面包车司机负事故全责的依据是什么呢?

交警解答:

面包车司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驾驶人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规范驾驶。而具体到此次事故中,面包车司机驾车在小区内行驶时,应该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但面包车司机没能够做到这一点,因此他要负事故全责,小男孩则无责。目前,事故双方都没有异议,也都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

No.3

如何赔偿?

金陵晚报记者了解到,面包车司机与小男孩的父母其实都相互认识。而在事发后,面包车司机知道情况严重,也第一时间陪着小男孩父母带着孩子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用。

据交警介绍,对于赔偿问题,则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后,可以寻求交警从中协调。如果仍然没能达成一致,可以走起诉的法律途径。不过,目前双方并没有向交警寻求协调。

□通讯员 浦公 陈欢 金陵晚报记者 徐宁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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