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 维护社会稳定──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公开信

14.02.2017  16:31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近年来,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非法集资的手段层出不穷,众多参与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个别甚至家破人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手握“闲钱”的人越来越多,为使广大干部群众的血汗钱、救命钱、养老钱不受损害,提醒大家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  未经批准,通过公开的宣传方式承诺还本付息,变相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销售资金;

  (2)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3)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5)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民间“”、“”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网贷平台”“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10)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2)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首先,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的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使参与者的资金很难收回,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其次,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收回风险。再次,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参与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的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要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欺骗诱惑。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理性投资、理财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对涉及理财的各类组织机构的经营范围要详实了解,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对不熟悉的理财产品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珍惜一生的血汗,远离非法集资。要牢记“参与非法集资自行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惩罚”,如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要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避免广大干部群众财产遭受损失。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银行员工,要带头远离非法集资,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低息借款、高息放贷,禁止为高利贷者担保,禁止组织、参与、保护、纵容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借贷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轻则警示提醒、诫勉谈话,重则给予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不但不能发家致富,还可能锒铛入狱。

  非法集资,害人害己,一旦参与,风险自担。为了您的财产不受侵害,为了您的家庭幸福美满,请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金湖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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