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江都水务局原一把手获刑7年

27.07.201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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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27日讯 近日,江都区水务局原局长、党委书记谭在美因收受他人贿赂52万余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69.3余亩,被高邮市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涉嫌两罪

  江都水务局原一把手被查

  谭在美今年50岁,扬州人,2002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江都市宜陵镇党委书记;2010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江都市卫生局、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2014年2月至立案前任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局长、党委书记,正科职。

  去年7月16日,经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受贿罪,对谭在美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今年1月26日,谭在美被高邮检察院提起公诉。

  55次受贿

  其中52次为“拜年红包

  今年5月,高邮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查,2005年春节前至2014年春节前,谭在美在担任江都市宜陵镇党委书记、江都市卫生局、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从事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5次非法收受其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及下属单位人员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52.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这55次中,有52次为春节期间收受的“拜年红包”。比如,2005年春节前至2014年春节前,谭在美先后9次收受扬州市某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李某所送人民币,共计7万元;6次收受扬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某所送人民币,共计5万元;4次收受江都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陵分公司任某所送人民币,共计4.5万元……

  庭审中,对于收受的这些“拜年红包”,谭在美辩称,企业上门拜年送钱,属人情往来。但是,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红包”都是有来无往。对此,谭在美解释称,他为对方提供的是技术和其他方面的回报,不需要上门拜年。

  违法批项目

  “先上车后补票”很普遍?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谭在美在收受大笔贿赂后,自然也没有让对方失望。除了在工作上,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上述行贿人员大开方便之门外,2005年6月至2009年3月,谭在美在担任江都市宜陵镇党委书记期间,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江都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某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先后占用相关土地共计69.3余亩。

  法庭上,提及上述非法批准的项目时,谭在美辩称,这些项目是经过原江都市政府(现为江都区)批准的,因当时着重经济发展,“先上车后补票”在当时当地是普遍现象,“全市(指原江都市)上万亩都有”。

  法院判决

  两罪并罚获刑7年

  近日,高邮市法院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谭在美时任江都市宜陵镇党委书记,越过政府在党政联席会议上拍板“先上车后补票”的建设方案,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属于滥用职权,且收受江苏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庄某人民币1万元,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谭在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通讯员杨芷何爽记者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