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调价提前一周公示

15.08.2015  18:08

  昨天下午,无锡市物价局联合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在新区召开现场会,部署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监管工作,开展政策培训,并到新区物价办、无锡虹桥医院现场学习交流新区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监管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据了解,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国家先后放开了非公立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这项改革措施不仅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缓解当前群众看病难的矛盾,提供更多个性化和特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促进医疗市场的竞争,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放开后,对其医药价格行为加强监管已成共识。但如何实施有效监管,是各方都在思考的问题。此次无锡市物价局在总结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在全市全面推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监管工作,其目的是既要通过价格杠杆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也要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其价格行为,防止滥用定价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记者从物价局方面了解到,为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药价格行为,将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其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同时,将统一非公立医疗机构自行设立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规则。按照提前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质量、价格等,统一登记公布,加强其医疗诊疗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

  在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方面,将督促非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规范宣传广告价格公示行为,调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价格调整提前一周公示等规定,保持医药价格透明稳定。同时价格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对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信息定期公布和价格监测制度也将建立完善: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常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常用药品价格动态监测,在各级价格部门网站定期公布相关价格信息,方便市民查询。

  此外,还将建立非公立医疗机构考评激励机制,对做得好的单位优先发展为价格诚信单位,对有严重价格违法行为或屡查屡犯的将予以曝光,激励和引导其自觉规范医药价格行为。

  (浦清莲)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