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率先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

03.07.2015  13:55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确定在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4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省直部门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次。

  实行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后,各单位将按照非公开信息目录中关于不予公开信息的分类,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确定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清单,通过“排除法”让公众知晓哪些信息可以公开,从而使得政府信息公开的边界进一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得到增强。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等七类信息进一步细化,形成本单位非公开信息目录。同时,试点单位应尽量压缩非公开信息目录,减少“例外”信息,在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时,要体现公共利益优先的要求,充分考察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是否足以抵消公开带来的社会效益。(王淑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