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代表:有人把非公企业当“唐僧肉”!要依法保障非公经济

14.03.2016  00:34

徐安代表:有些人把非公企业当“唐僧肉”!要依法保障非公经济

  “今年的两高报告积极回应去年人代会上的承诺,听后很鼓舞,很给力,我着重关注的是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安表示。

  徐安毫不客气地指出了目前非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由于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等原因影响,非公经济与国有经济在司法保护方面还没有做到完全平等,法治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有些人把非公有企业当做“唐僧肉”,盗窃哄抢,敲诈勒索,侵占挪用企业财产,有些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非公有企业索要贿赂,不给好处不办事。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有的官员对非公企业人士客客气气,“不吃,不拿,也不干”,使得企业发展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服务;还有政法机关对非公企业缺乏平等保护,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不注意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办案方式,影响了“非公企业”的发展。

  徐安也介绍了江苏省的一些具体做法,2015年江苏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诉侵犯非公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5件232人,有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南京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一批发生在非公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非国家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企业财产的案件。宿迁市检察机关查处了某县政府金融办主任挪用2000余万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的案件。仪征市检察院在办理一申诉案时发现,该案系企业股东股权转让中的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便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并监督撤案。

  “建议把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司法监督的着力点。”徐安表示。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成岗 刘颖 黄阳阳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