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香沙芋打造“母子商标”

12.08.2015  11:26

经过近一年反复研究,靖江香沙芋品牌建设方案正式出炉并予以实施。全市香沙芋将采用靖江香沙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企业、合作社商标”的“母子商标”结合模式,抱团闯市场。

 

去年,“靖江香沙芋”正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一个地区特色产品的金字招牌,受到法律最大程度的保护。“香沙芋产业发展中,政府牵头创建区域品牌,正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市农委农推中心主任朱杰告诉记者,目前香沙芋种植还是以千家万户分散种植为主,“靖江香沙芋”这一个区域品牌正是靖江芋头通向“大产业”的敲门砖。

 

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形成“红芽”“苏靖板桥”“马洲”等一批知名芋头品牌。“母子商标”利于小规模经营的品牌与区域品牌融合发展。“靖江香沙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以证明独具特色的生长环境、加工工艺、历史文化等,而“企业、合作社商标”则表明该产品的社会责任主体。“母子商标”全面实施后,全市香沙芋种植专业合作社,均可向市香沙芋产销协会提出申请,请求使用“靖江香沙芋”这一区域品牌。协会在接收申请后将邀请相关专家实地考察并进行品质鉴定,在确保产品符合《靖江香沙芋产品品质标准》后,授权该合作社使用“靖江香沙芋”商标。所有经过认证的靖江香沙芋实行统一包装,并标有明确的生产基地。对没有独立品牌的中小种植户,则通过组织引导其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统一使用合作社商标,合作社对每个社员的种植基地进行分区编号。市香沙芋产销协会为每个合作社提供独立的二维码标签,有了这些标识,市场上的每盒香沙芋都能追溯到产地,从而形成对“靖江香沙芋”品质的倒逼机制,确保品质。

 

朱杰说,“母子商标”不仅完善了香沙芋质量可追溯体系,有效遏制企业、农户共用品牌造成的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现象,而且能聚集全市香沙芋种植户,更好地经营和管理“金名片”,推动靖江香沙芋产业发展。

 

目前,市香沙芋产销协会已将全市8个香沙芋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及百余个芋头规模种植户吸纳为协会会员,今秋香沙芋上市时,这批会员单位将成为“母子商标”的首批使用者。此外,靖江香沙芋网、淘宝网靖江香沙芋旗舰店等线上销售平台也已经进入网页、店面设计阶段,预计今年秋收季节,首批用上“靖江香沙芋”商标的芋头就将通过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走向全国乃至全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