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26.07.2018  13:14

图为小朋友正在培训机构练习舞蹈。马钰超摄

 

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长期以来有着一定的市场需求。但不规范办学行为引发的市场秩序混乱也困扰着学生和家长。今年,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各级主管部门积极响应。5月,我市专门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靖江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向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亮剑”。

 

现状:百余家机构证照不全

 

今年5月,我市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所辖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查,据目前统计的情况来看,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共有200家,其中证照齐全的有47家,证照不全的有153家。

 

6月上旬,市教育局与政务办公室、民政局联合对47家证照齐全办学机构进行了一年一度的例行年检,其中39家机构为合格,6家因安全隐患、教师资质、规范办学、群众举报等方面的原因需要整改,2家因连续2年以上年检不合格被撤销办学资格。7月初,市教育局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人员,聘请1名消防专家,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活动的有证办学机构进行了暑期安全检查,对18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发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在153家证照不全的机构中,有104家是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教育咨询服务公司,但其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却超范围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此外,还有49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而私自设立的机构。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在排查中发现,不少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办学环境简陋,房屋安全隐患严重,师资水平良莠不齐。在某些培训机构内,孩子们学习的班级里还铺着简单的床铺,而提供的餐饮卫生状况也十分堪忧,煤气瓶暴露在教室外,消防通道则被大袋的生活垃圾堵住。种种乱象,令人触目惊心。

 

措施: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市对相关机构进行了分类登记,并建立了数据台账,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整治行动。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拒不补办手续的,坚决依法取缔。

 

禁令:严查“超纲教学”“强化应试

 

整治过程中,我市向校外培训机构发放规范办学倡议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等,严禁将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严禁聘请在岗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活动,严禁开展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的宣传,严禁学科类培训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培训机构应将所开展的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向市教育局申报备案,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市民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办学行为,可拨打我市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89118255进行举报反映。

 

在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我市也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对中小学校在岗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也坚决查处。对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或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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