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验收

09.03.2016  10:31

昨天,由省水利厅、省发改委、泰州市发改委、泰州市水利局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考核组来靖,对我市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同意靖江市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验收。靖江市副市长顾宝林陪同验收。

 

近年来,我市将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融入到“四城同创”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中,成立了由市发改委、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这项工作。目前,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创成省级水美乡村8个,省级节水型学校6所,节水型小区11个,农业节水型灌区12个,长江蟛蜞港水源地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全覆盖,并通过实施新小桥港整治等工程和引江调水、生态清淤等,系统推进水生态综合治理。

 

考核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节水型企业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抽查了靖江市节水措施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我市关于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的情况汇报。考核组一致认为,靖江市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加强规划引领,强化目标管理,健全规划体系,大力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施骨干河道整治,初步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符合《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考核标准》,同意通过专家技术评估。

 

考核组希望,靖江市要以节水为先导,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强化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扎实抓好节水型载体的建设,补足节水工作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加大对节水的投入,政府继续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发挥协同作用,社会积极参与,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顾宝林表示,我市将以创建验收为新的起点,加强长效管理,以改善水环境,提升生态文明为目标,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和更高的起点,对这项工作进行转型升级,继续加大投入,创新载体,完善机制,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