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连续四次荣获省文明城市称号

11.06.2015  12:01

6月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作会议上,表彰了“2012~2014年度江苏省文明城市”,靖江名列其中。这是我市继2005年、2008年和2011年后,第四次荣获该项荣誉。靖江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叶参加会议。

 

文明城市”代表着一个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整体水平,是目前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体现了城市的综合实力、知名度和美誉度。江苏省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2005年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以来,我市一直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全面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放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中定位,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建设新靖江的时代大潮中定位,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市等一系列创建工作。全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强身边好人培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备,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市民文明素质、社会道德风尚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随着文明城市创建的不断深入,我市取得丰硕成果,今年2月被中央文明办表彰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这些成绩必将进一步激励全市人民在文明城市创建的道路上,同心协力、步履坚实,早日让靖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