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生态环境局筑牢 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06.03.2020  14:14

  根据市政府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近日,靖江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工作,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将从3月份持续到12月份。在此期间,靖江生态环境局将重点对207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贮存设施管理、责任制度、标识设置、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源头分类、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利用处置设施管理、应急响应制度、业务培训共11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此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分为全面排查、深入整改、依法查处三个阶段。根据要求,3月10日前,207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需全面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的风险隐患,形成一张问题清单,并对存在的问题制订一套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签订危险废物环境守法主体责任承诺书。3月10日~6月30日,我市要求企业对照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对存在管理制度不详实、申报登记错误、信息公开不到位、视频监控未安装等各类问题,加快整改到位。6月30日前,企业要完成相关环评手续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

  围绕前期自查和整改情况,4月1日后,靖江生态环境执法局将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依法严查并责令整改,对非法倾倒、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打击,并将相关信息与环保信用评级挂钩,依法交送税务机关。涉嫌环境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