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聚“洪荒之力” 打击失信行为

22.09.2016  10:56

诚信,一城、一企、一人之根本也。失了诚信,必定寸步难行。在靖江,虚假诉讼、逃废债务、滥用诉权、逃避执行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靖江法院通过一系列举措,依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

 

组合拳:打击虚假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有不少当事人抱着“要想官司赢,就要心不平”的想法,在法庭上不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甚至是信口开河,给案件事实的查明平添很多阻碍。针对这一顽疾,靖江法院实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要求当事人签署据实陈述保证书,威慑虚假陈述、作伪证等失信行为。

 

2015年4月,在一起借款纠纷中,被告尹翠芳描述借款具体情形和解释还款资金来源时,陈述前后矛盾,表情慌张,有虚假陈述的嫌疑。主审法官当即要求尹翠芳签署保证书,告知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签完保证书,尹翠芳的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积极配合法庭调查。这也意味着诚信诉讼承诺制度在靖江法院正式施行。

 

仅仅靠保证书的威慑作用还是远远不够的,靖江法院还积极运用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打击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等不法行为。在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姚四平向法庭提供由靖江某公司出具虚假误工证明,经法院查实,最后依法决定对姚四平罚款15000元、对靖江某公司罚款50000元。

 

对于虚假诉讼,靖江法院是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2015年,“80后”苏三水为帮助蒋秀芳(另案处理)要回蒋小华夫妻所欠债务,伙同蒋翠芳伪造蒋小华的婆母邰招娣、公爹徐良平自愿以其名下全部财产为蒋小华夫妻还款提供担保的对账单,提交靖江市人民法院用于民事诉讼,并指使蒋翠芳婆母周美英冒充邰招娣接收靖江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出庭承认担保事实。今年8月,苏三水和周美英均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法院判刑。

 

靖江法院刑庭庭长陆舜州说:“加大对虚假诉讼当事人的追究和处罚力度,使其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

 

全方位:打击执行失信

 

为打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靖江法院上下更是卯足了一股劲,出重拳打击执行失信行为。

 

靖江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作为破解“查控难”的重要抓手,执行重案组的赵浩平法官对此感触最深。今年8月,他承办了一件执行标的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的借款纠纷。正苦于案件如何执行,司法查控中心就传来了好消息,其中一个被执行人的账户上发现2000多万元银行存款。事不宜迟,赵浩平赶紧将钱如数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也创造了该院单笔成功扣划最高纪录。

 

目前,靖江法院的司法查控系统中,已有31家银行支持存款在线查询,25家支持在线冻结,6家支持在线扣划,查控范围也正向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覆盖,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实现了车辆、工商、房产、证券等信息的在线查询,彻底改变了以往“一辆车、两个人、到处跑”的查控局面。

 

加强信用惩戒,是对付“老赖”又一利器。自从实行“黑名单”制度,执行法官经常会接到一些失踪多年、遍寻不着的被执行人电话,要求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原因很多,有的是坐不了高铁,有的是贷不了款,有的是出不了国,如此等等。2014年以来,靖江法院共将287家单位和2250个自然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消费出境等方面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晒老赖”,靖江法院在社会上营造谴责失信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由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APP组成的全媒体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挑选失信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取得非常不错的反响。如《“老赖”的九型人格》被江苏省高院官微头条和《江苏经济报》头版采用,《欠缴400元物业费,坐高铁被拒》更是被10余家省级媒体转载,仅微信阅读数就高达6.7万。

 

靖江法院在查控、惩戒、曝光等方面同时发力,极大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构建社会信用铸上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聚合力:打击恶意逃债

 

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的诚信也经受着巨大的考验,恶意逃废债务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

 

2015年,泰州某船舶公司拖欠37名职工工资60余万元。9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秋心逃匿至外地;11月4日,靖江市人社局责令限期支付,该公司拒不履行。今年9月,泰州某船舶公司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罚金十二万元,周秋心也因同一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近三年,靖江已有3家企业、4名企业高管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是恶意逃废债务的“受害者”。今年5月,靖江法院召开金融债权保护会议,邀请金融办、人民银行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12家在靖商业银行的负责人参加,通报涉金融机构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听取各家银行贷款收回情况,并形成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共识,建立健全“及早沟通、及时化解”的日常联络机制。

 

为了进一步形成合力,由靖江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三家联合发文,出台实施意见,明确了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八项打击重点,围绕“控、查、追、打”四个环节,公检法三家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建立健全依法严厉打击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兰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