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教育扶贫打出政策“组合拳”

09.11.2016  08:37

教育脱贫是中央实施脱贫“五个一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近日出台一系列文件,集中财力扶持贫困家庭下一代成长。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

 

根据10月26日出台的《靖江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今年秋学期起,我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2014年的每生每学年1500元提高为2000元,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1500元至2500元之间分档发放。这是时隔10年后我市重新制定普通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占在校生总数的10%,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每年9月底之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受助学生集中办理资助卡(银行借记卡),以打卡方式发放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省、市两级财政承担。

 

向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倾斜

 

近日出台的《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有一个共同点: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

 

我市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国家资助政策,以全省统一建立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数据库信息为依据,对困难学生实施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从2016年秋学期起,我市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力度,全面免除在普通高中学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在学前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学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最高档次标准发放政府资助金、国家助学金。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政府资助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只需持有《扶贫手册》即可办理。

 

教育资助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把扶贫助学作为体现教育公平的民生工程来抓,在资助体系上形成了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的“三维”助学体系,覆盖了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全过程。

 

政策落到实处是关键。今后,我市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将切实加强管理助学金,对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扶贫办将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学数据。市财政将统筹省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安排到位。各校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按规定公布政策落实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