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出台“苏农担”担保费财政补助政策

04.09.2019  16:43

9月2日,市财政局印发《靖江市“苏农担”担保费财政补助实施办法》,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为加快推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2018年9月起,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分公司在财政、农业等部门支持下,在我市推行农业融资担保业务。根据目前靖江财政出资配套建立的风险池规模,靖江地区“苏农担”担保规模8000万元,单户授信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目前,我市已有57户农业经营主体共获得6181万元“苏农担”贷款。

此次政策确定的市财政补助对象为靖江市范围内从事农业一二三产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补助对象须符合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业务政策规定,并通过江苏农担泰州分公司申请农业担保贷款,且按担保贷款合同按时结清本息。申请补助的贷款人或者企业实际控制人不限于靖江籍。按江苏农担泰州分公司实际结算担保费的60%标准给予补助。申请材料审核批准后,补助资金直接打卡拨付至补助对象银行账户。根据政策,自2019年8月19日起,市财政对“苏农担”担保贷款到期并符合补助条件的补助对象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