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出台一揽子政策鼓励创业

25.02.2016  08:32

我市创业培训班。(资料图)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公布我市多项鼓励创业的新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我市呈现孵化主体多元、创业服务专业、创业效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的新格局。

 

多项补贴扶持

 

靖江厨师”创业

 

2013年至2015年,我市大力开展万名“靖江厨师”培训工程,加快建设高素质靖江厨师队伍,为我市餐饮行业发展注入新生力量,促进靖江美食品牌在更大范围叫响。至去年底,这项大规模培训工程累计培训“靖江厨师”10283人。

 

从今年起,我市将进一步扩大万名“靖江厨师”技能培训成果,挖掘靖江浓厚的饮食文化底蕴,引导参加厨师培训的人员把靖江特色菜肴制作传统工艺转化为产业优势,日前出台《关于鼓励“靖江厨师”创业的实施办法》,扶持参加过万名“靖江厨师”技能培训后有意愿从事餐饮业创业的靖江户籍人员。这类创业人员开办的餐饮店,统一制作并使用规范的门头形象,经市人社局验收合格,且常年供应经靖江市烹饪协会推荐认定的靖江特色的菜品及主食、点心,店堂达到可同时容纳30人以上就餐的规模,可被纳入扶持范围。

 

据市人社局介绍,扶持政策包括启动资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店铺经营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孵化补贴、金融政策扶持等。其中,经验收合格后,启动资金补贴为2000元;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缴纳社会保险且正常申报纳税后,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一次性5000元初始创业补贴;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可获得一定房租及水电补贴;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为3~10万元,私营企业、股份制公司最高可贷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属第一次贷款的,由财政给予基准利率100%的贷款贴息,第二次贷款,给予50%的贴息。

 

此外,有实力的运营团队为新开门店在技术指导、从业人员培训、店堂布置、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提供服务,达到规定的,可被授予“靖江厨师创业孵化基地”铜牌,并参照创业载体补贴标准,每扶持1家门店按吸纳就业人数,获得2000元至5000元的孵化补贴。

 

扶持建设三类创业载体

 

我市还出台并实施《靖江市创业载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将创业载体分为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三种类型。其中,大学生创业园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以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产业为主导产业,毕业5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好的创业项目均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分为种养殖农庄型、加工型、市场型三种类型。

 

暂行办法》对各创业载体分别明确设立条件、申报认定办法、扶持政策等。

 

根据《靖江市众创空间认定及资金奖补管理办法(试行)》,我市实体众创空间可以是专业型、企业型、茶楼型、咖啡馆型、学校型、社区型、书店型等类型。虚拟众创空间是指集聚各种创新创业要素,通过互联网交流,促进创新创业的交互平台。经过认定的靖江市级实体众创空间,可一次性获得不超过30万元的建设补贴;经认定的靖江市级虚拟众创空间,运营满一年后,可一次性获得5万元的建设补贴;获得国家、省认定(备案)的实体众创空间,也可获得一定奖励。此外,实体众创空间运营主体还可获得一定房租补贴,正常运营的虚拟众创空间可获得一定运营补贴,我市还鼓励众创空间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客搭建对接交流平台。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我市将通过提供一系列服务,扶持大学生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并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项目提供租金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

 

经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基地建设补贴、孵化补贴等。其中,经认定新建的孵化基地,按孵化基地的类型及面积,可获得一次性建设补贴,达到规定条件的,种养殖农庄型按1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加工型孵化基地、市场型孵化基地按300元/平米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此项补贴的发放实行分段考核、分批拨付,每次补贴发放均与考核得分率挂钩。

 

孵化对象也有补贴。本市户籍创业扶持对象进入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我市将按照不超过房租50%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房租补贴。对于入驻靖江市级及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每年给予不超过实际水电费用50%、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水电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本市户籍创业者进入基地创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我市当期最低缴费基数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的100%给予社保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培训内容更丰富

 

从今年起,我市将加大力度开展创业培训,帮助更多有创业愿望的市民成功创业。日前出台的《靖江市创业培训管理试行办法》对创业培训对象、创业培训内容、定点培训单位认定与管理、创业培训组织与实施、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等作进一步明确。

 

市人社局介绍,我市创业培训是指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微型小型企业的基础知识和创业能力的培训。我市“新市民”(指在靖江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中的求职登记人员、在册大学生村官、人社服务所(站)工作人员、毕业前2年内的大学生、毕业年度的职技校生等均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

 

主要创业培训项目不仅有创业意识培训(GYB)、创业能力培训(含SYB、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这三项培训不能重复享受),还包括创业实习和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IYB)。其中,创业实习,是为已经参加过SYB创业能力培训或模拟实训而准备创业的学员,或已经进入初创期的创业者,提供真实的创业发展环境,使学员真实地参与学习创业的整个过程。创业实习一般在创业实习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内进行,时间一般为3个月。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是为已经创办实体的创业者,提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培训,采用互动式教学,由创业培训讲师和创业成功人士讲授,与政策讲解、经验介绍、现场考察相结合。

 

为提高创业培训质量,确保创业培训效果,我市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人员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完成相应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发放创业培训补贴,并新增创业师资培训补贴。此外,创业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可享受最多3个月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创业实习(孵化)基地可享受实习指导费补贴,标准为每个项目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