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一原副市长受贿判刑10年半 没收财产60万

11.02.2015  16:05

  9日下午,泰州中院在第二法庭就靖江市原副市长顾利华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顾利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2002年至2014年,顾利华先后34次非法收受现金235万元,美元2000元,以及加油卡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42万元及美金2000元。 (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