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省宗教局)青奥保障工作组等荣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

02.02.2015  18:08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南京青奥会)是我国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承办的又一国际奥林匹克重要赛事。在南京青奥会筹办和举办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奋发有为、甘于奉献、事迹感人、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省委、省政府决定,对为成功举办南京青奥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省民委(省宗教局)青奥保障工作组、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南京市秦淮区民宗局、南京清真桃源村食品厂有限公司等4个集体被评为“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先进集体”,南京市委统战部刘必伟、南京市六合区民宗局张汉江、省侨办陈自强、南京市佛教协会隆相等4名个人获“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外,南京市民宗局青奥工作服务保障组和南京市民宗局饶书华、南京市浦口区民宗局曹军2名同志已被推荐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联合评选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