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需问计问诊 盐都全国人大代表频频“点赞”的背后

10.03.2016  09:36

  “信已收阅,对贵院细致周到的工作,再次表示赞赏和感谢……”日前,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潘黄街道仰徐村党委书记徐荣春发来的短信。事实上,作为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徐荣春已不是第一次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点赞,并表示全力支持检察工作。全国“两会”前夕,该院专门致信向其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和新年工作设想。

  近年来,盐都区检察院注重加强对新形势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规律的探索,将普遍性联络和个性化服务有效结合,紧扣“三问”出实招,有力促进了代表委员履职水平和检察工作公信力的“双提升”。

   问需:走访征询不走形式

  大纵湖位于盐都区西南角,水域条件得天独厚,当地不少农民投身大闸蟹养殖。2015年12月,在向人大代表征询检察工作意见时,盐城市人大代表、盐都区蟹业协会会长陈长荣向检察官反映湖区大量蟹塘被盗,民怨很大,案件侦破一直没有进展。

  得知这一情况后,盐都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区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协助快速研判案情,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活动,依法快审快捕了涉案的八名犯罪嫌疑人。

  “没想到你们这么重视,也没想到事情很快就有了进展,还抓获了犯罪团伙,我代表蟹农们表示感谢。”2月28日,陈长荣在与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郭乃萍通电话时有些激动。

  “我们摒弃以往坐在办公室打打电话、寄寄信的征询工作意见模式,通过深入基层、下到企业、走进代表委员家中等多种方式,真诚倾听基层代表委员的真实心声,不走形式,不浮表面的联络,必然赢得掌声。”副检察长侍清华说,不能把代表基层群众呼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收集上来、落实到位,再多的工作投入都会显得苍白无力,联络效果也适得其反。

  代表委员来自各行各业,所代表的群体需求多种多样,涉及检察业务也必然多元复杂。为确保走访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该院将加强与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整合内部资源,实行检察长亲自抓,院领导分片负责,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的运作模式,大大增强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征询、落实和反馈工作合力。2015年,该院共联络人大代表100余次,收集各类意见90余条,均及时给予反馈。

  为增强联络工作的及时性、便捷性和互动性,该院在注重人来人往、文来文往,多跑腿、勤联络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和创新信息化条件下联络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新载体开展联络工作,设立QQ群与电话专号,接受代表建议意见;开通微博、微信、检察手机报平台,及时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机关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及节日祝福短信。

   问计:专题调研突出专项工作

  “检察院主动策应区委工作部署,结合司法办案,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成绩喜人。印象深刻的是有多篇风险研判报告得到了市、区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批转。”2015年12月25日,盐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穆芹率领区人大代表一行15人视察调研盐都检察院服务大局工作时这样评价。

  调动代表委员的热情和积极性,就必须紧密结合其所关注的问题。近年来,该院围绕专项检察工作,通过专题策划,集中组织开展联络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掌握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期望,重点选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务犯罪预防和队伍建设等开展工作基础好、代表关注、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主题进行策划;另一方面,采取人民监督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的工作方式开展,切实提高代表委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深度,增进其对检察工作的关注、了解和支持。

  2015年以来,该院先后就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检务公开、规范司法、检察文化等五项专项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为全国人大代表提供有价值的履职建议参考1件,为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履职建议参考3件。

   问诊:实现“闭门办案”向“广开视听”转变

  代表委员来自群众,传递民声,其意见易于被司法案件当事人接受。如何借力这部分外部监督力量服务检察工作,通过其实质性参与,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亲和力,非常值得探讨。

  2014年5月7日,该院决定对一起涉案金额巨大,涉及被害群众众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不久,张某家人向该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该院审查发现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已与部分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已经退还部分款项。为便于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进行综合考量,最大限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该院随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侦查人员召开听证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听证的形式公开听取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这在当时全市检察机关尚属首次,至今已先后有20人次的代表委员受邀,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该院还相继邀请代表委员对职务犯罪案件讯问,涉案款物处理过程等办案行为进行现场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信访接待活动,通过与信访人“面对面”接触,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者”“信访群众的代言者”和“法律政策的宣讲者”的角色作用,帮助有效化解和稳控了一批涉检信访热点、难点案件。

  审查起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工作。为切实提高公诉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2015年初,该院专门出台《代表委员观摩评议庭审活动实施方案》,每半月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一次庭审活动,精心选取具有可看性、可辩性、典型性或者在本地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考核评议。由代表委员在庭审评议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所学所能,围绕庭审案件及公诉人出庭情况,从案件证据补查及采信到公诉人的庭审形象、语言表达能力、辩论技巧、业务素质等多个方面提出评价意见。

  “通过邀请视察、座谈,参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专项检查和疑难案件讨论、旁听重大案件审理等形式,及时征求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意见建议,集中整改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这表明了检察机关真心实意征求意见、接受监督的诚意。”多次应邀参加系列“问诊”活动的江苏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盐城市第一中学教师沈增宏对该院这项工作有切身体会。

  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把握双方所需,在‘精、准’二字上下足功夫,定能将代表委员的宝贵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2015年10月,在同徐荣春面对面探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时,检察长钱亚祥道出了“三问法”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