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翔钊提起公诉

25.01.2016  18:05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工作部原部长黄翔钊(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黄翔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翔钊。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翔钊担任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拆迁工作部(原拆迁及农水部部长)部长负责辖区内拆迁工作期间,收受被拆迁单位(人)贿赂,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拆迁补偿款等公共财产损失。另外,被告人黄翔钊还为其他被拆迁单位(人)谋取拆迁补偿利益,收受其他被拆迁单位(人)现金,数额较大。在2007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黄翔钊利用担任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拆迁及农水部部长(拆迁工作部)部长具体负责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伙同他人通过虚构房屋面积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数额较大。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