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矿集团深入推进企业内控体系建设

15.06.2015  18:44

 

              2013年9月以来,徐矿集团按照省国资委部署,在全集团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2014年10月集团层面内控体系建成并运行。今年6月3日,徐矿集团召开内控体系建设推进会,对全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近日,徐矿集团下发通知,对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推动企业管理变革、提高经营效率、防范各类风险的迫切需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广泛,牵涉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涉及全部岗位、全体员工,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徐矿集团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高标准、按时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二是逐级落实内控体系建设责任制。明确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内控体系建设总负责人,分管经营负责人负责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内控成员单位和内控专员,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确保内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是切实发挥区域、专业化公司督导作用。各区域性公司、专业化公司除完成自身内控建设外,要对下属单位的内控体系建设进行监督、协调和指导,发挥区域、专业优势,确保下属单位按时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四是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技术指导。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基层各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可聘请具有丰富内控经验的专家队伍给予咨询、辅导、支持,通过内外结合、以内为主的方式,高质量完成内控建设工作。各单位在开展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或问题的,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风险管控部反馈。五是建立内控体系建设考核制度。集团公司风险管控部负责基层各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节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考核。未完成工作节点计划的单位,对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经营负责人分别罚款1000元/次。8月份,集团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基层单位内控体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完成不好的后三名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经营负责人分别罚款2000元,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