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随机"抽查执法监管 根治"任性检查"

30.11.2015  12:22

  简政放权、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后,如何避免监管跟不上和选择性执法、懒政式执法等问题?记者从27日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决定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

  “双随机”是指执法部门通过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明确抽查内容、比例和频次,以根治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性检查”“人情监管”和“执法扰民”等问题。

  为保证抽查公平公正,我省建立了“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机制: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摸清监管底数,以本辖区、本行业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分别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和全部被监管企业,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

  “双随机”抽查机制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及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抽查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保证抽查覆盖面、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一年内对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