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源头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12.05.2023  10:27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区检察院向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相关社区先后送达了一份特殊的文书《检察预警提示函》。

现提示贵局在工作中注重联合其居住地社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海陵公安分局共同预防林某、吴某继续从事教育培训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保障从业禁止判决有效执行。

日前,经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孙某(培训机构教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同时对其处以从业禁止——禁止其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为确保法院对从业禁止的判决落到实处,避免犯罪的教职人员隐瞒身份继续从事相关职业,该院联合区法院向区教育局送达孙某判决书,同时提出吊销孙某教师资格证建议。现教育局已启动吊销程序,其教师资格证一经撤销,将不能被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聘用。2021年以来,海陵区检察院已联合区教育局、海陵公安分局等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教职工进行前科劣迹查询,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但依旧办理了多起非法补习班老师侵害学生的案件,他们有的被判处刑罚、有些情节较轻的被处行政处罚。

根据海陵区检察院排查发现,曾非法开设补习班并性侵学生的林某已刑满释放,且被判处禁止从事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但由于其户籍原因,本地、户籍地相关部门均未及时掌握其刑满释放的信息;此外,无教学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吴某,因性侵学生而被行政处罚,但吴某长期从事教培行业,在被处罚后有继续从事该职业的风险。

就以上情况,海陵区检察院首创《预警提示函》分别送达海陵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社区等单位,督促其联合关注林某、吴某工作动向,让从业禁止落在实处,不给任何胆敢试图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不让“大灰狼”有隐瞒身份继续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机会。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隐蔽性、危害后果严重、高再犯率等特点,通过判处‘终身从业禁止’,可以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免遭侵害,而《预警提示函》可以防止有此类前科的犯罪人员再次犯罪,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