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检察院院训:崇法 厚德 致公 为民

24.12.2014  12:59

 

   起源

  2012年3月份,以张晓强检察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提出“全市一流、全省先进”的奋斗目标。张晓强检察长发起院训征集活动。在向全院干警征集后,经党组会讨论确立了“崇法、厚德、致公、为民”的院训。

  内涵

  崇法,即尊崇法律、敬畏法威、严格执法。

  厚德,即恪守德操、勤学养德、以德为先。强调检察队伍建设的专业性与政治性,要求全院干警坚定政治信念,恪守职业操守,自觉爱岗敬业,正确履行职责,保持清正廉洁,忠于宪法法律,严守检察纪律。

  致公,即追求公平、匡扶正义、实现公正。

  为民,即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司法为民。强调检察队伍建设的人民性,要求全体检察干警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司法亲民、司法便民,要在司法过程中始终体现出文明关怀、规范维权、平等护民、公正为民的法律精神。(肖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