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院获评“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05.01.2017  00:01

  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视频汇报会上,南京六合区院被表彰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强检委会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一是不断加强检委会专业化建设。实行差额选任检委会委员拟任人选和检委会专职委员拟任人选,先后两次在全院竞争性差额选拔检委会委员和专职委员人选。规范检委会委员学习,为检委会委员专门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对委员自学、集中学习、带头办案、调研等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针对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延伸性、发散性讨论,采取业务导读、专题研讨、案件点评等方式按计划组织委员集中学习。坚持检委会委员带头办案,把所有委员包括检察长都编入跨部门检察办案组,并作为检察办案组负责人亲自办案、出庭支持公诉并指导年轻干警办理案件。要求所有委员分别结合分管或负责的工作,自选角度开展务实调研,并结合调研为全院干警授课。

  二是扎实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坚持每年制定检委会工作计划,并提交检委会研究确定。规范会期和会议流程,规定每月第一、三周的周一上午为检委会固定会期,遇有特殊情况顺延或者临时召开检委会。

  三是不断强化检委会信息化建设。专设检委会会议室,为每位委员及汇报人、记录人、列席人等设置固定席位。会议采用PPT提示议事程序、发表意见程序,相关材料实时通过大屏幕投影,委员的意见发表权得到充分尊重。坚持所有上会案件、事项均通过统一业务系统流转,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良好,检委会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四是充分发挥检委会决策引领作用。该院工作中突出检委会作为检察机关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的属性和职能作用,除了研究决定个案之外,该院还突出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要求重大业务问题、重要工作部署一律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实行立项课题检委会评审制,强化课题成果对实际工作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引导全院干警开展务实调研。进一步规范列席制度,明确具有一定调研能力的青年业务骨干固定列席检委会。该院还结合典型案件的办理,组织检委会委员评议公诉案件庭审,对公诉人的庭前准备、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等进行评议,引导干警不断转变司法理念。同时,注重加强对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检委会的定位、功能及作用研究,撰写的调研文章相继被《中国检察官》、《南京检察》等期刊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