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交流活动

17.11.2014  18:43

  11月14日下午,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讨论。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部分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会议原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章节,以及省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泰州检察改革发展形势,进行了讨论交流。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学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苍月岚,检委会专职委员邹云翔分别以《“审、执分离”与检察民事执行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职务犯罪查办法治化水平》、《四中全会精神下的基层检察改革工作路径思考》为题,进行了重点发言。

  会上,市院党组书记周剑浩检察长作学习小结,他要求党组中心组,一是要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导核心和榜样示范作用,着力深化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引领全市检察机关强化会议精神学习,切实将广大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全会《决定》的精神上来,统一到推进检察改革和泰州检察科学发展的实践上来,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干事创业、改革发展、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深化解决问题型领导班子建设,巩固提升泰州检察全年工作成效,切实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总结巩固全年工作成效结合起来,与谋划来年工作思路结合起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工作实践,以全会精神强化工作成效;三是要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导核心和一线指挥部作用,着力深化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全力做好检察改革试点相关准备工作,继续保持勇于负重、敢挑重担的担当精神;勇于开拓、奋力争先的进取精神;勇于突破、创新创优的改革精神。以泰州检察“逢旗必扛”的昂扬姿态,蹄急而步稳地积极参与和推进各项检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