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再降12项收费标准

03.11.2015  17:40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常州市在全面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再次降低一批涉及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此次降费范围涉及6个部门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包括住建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的受理商标注册费、农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民航部门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等。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每平方米3元降为2元,存量住房由每平方米6元降为4元。预计通过此次降费每年可减轻全市企业和居民负担2500多万元。(常州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