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途径降低企业杠杆率!江苏探索债转股、国企“混改”

12.06.2017  10:51

  交汇点讯 今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我省降杠杆工作的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底,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35%以上。

   七条途径

  《实施意见》提出了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七条主要途径: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主要亮点

  《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包括:突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重点,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15家左右国有控股企业混改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对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所需遵循原则、各类实施机构作用、项目退出安排等在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进行了细化落实;首次在省政府文件中提出全省股权融资在“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550家,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挂牌企业超过2000家,江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2000家。

  《实施意见》还分别从财税支持政策、产业升级配套政策、市场服务功能、诚信体系建设、妥善安置职工以及风险防范等六个方面,具体阐明了政府各部门在营造市场与政策环境方面的工作重点和创新方向。

   债转股

  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严禁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参与债转股。市场化债转股绝不是免费午餐,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债转股资金主要是市场化方式筹集,政府不干预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事务,不搞“拉郎配”。

   股权融资

  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大力发展私募股权融资,充分发挥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基金引领带动作用,开拓创新股权融资业务,积极争取“投贷联动”试点,积极发展“可贷可投”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和股债结合等方式服务江苏。

   债务结构

  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对困难企业要成为债权人委员会,按照“一企一策”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不能因为风吹草动立马纷纷压减贷款。协助企业加快资金周转,加快清理以政府、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鼓励金融机构协助拖欠源头企业和政府设计金融产品以加快清欠进度。

   僵尸企业

  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原则,对负债过重、但仍有发展前景的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对于“僵尸企业”,则要依法破产清算退出市场,盘活有价值的资产,让“僵尸企业”入土为安。

  交汇点记者 黄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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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