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口"从天而降"一人被的士轧到 的哥报警后离开

22.05.2015  18:00

  的哥王师傅怎么也没想到,在禁止行人通行的内环隧道里,居然能轧到人,而且,这个人还是“从天而降”的。原来,这名男子是从隧道出口掉下去的,正好路过的王师傅没有注意到,从他身上轧了过去。王师傅和另一的哥报警后,就离开现场做生意去了。结果,王师傅竟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赔了死者家属30万。之后,王师傅所驾车的车主张先生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索赔30万,玄武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没有肇事逃逸,因此不应由王师傅赔偿。

  的哥隧道轧男子赔了30万

  去年2月21日凌晨1点多,南京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称,一男子从龙蟠路隧道出口处掉到隧道内路面上了。赶到现场后,交警发现,有两名的哥正在现场等待。其中一名的哥告诉交警,他正开车经过隧道,突然看到一个黑影从隧道口上方坠落,他赶紧打方向避开,另一的哥也是这个说法。经检查,那名男子已经当场死亡。交警勘查完现场后,两名的哥都离开了现场。

  当天下午,交警发现,那名男子曾被车轧到,而碾轧他的正是其中一名的哥王师傅所开的出租车,警方遂将王师傅喊去问话。王师傅说,事发时,他经过现场,看到前面一辆出租车正等在那里,地上好像躺了个人,所以他就停下来报警了。他自己并没看到有人从隧道上方掉下来,只感觉车子颠了一下,到底有没有轧到人,他也不清楚。警察来后,他以为事故跟自己关系不大,所以做完笔录就走了。没想到,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竟称王师傅“驾驶汽车逃离现场”,也就是肇事逃逸,要负事故主要责任。而死亡的男子违规跨越隧道隔离设施,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后,王师傅赔给男子家属30万元。

  是否肇事逃逸成争论焦点

  之后,王师傅所开出租车的车主张强,找到车子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但对方却称,王师傅肇事逃逸,不在理赔范围内,张强只得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日前,南京玄武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保险公司称,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免赔。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已认定王师傅是肇事逃逸,根据免赔条款,不予赔偿。

  但张强认为,王师傅离开事故现场并没有加重保险人的赔偿风险和赔偿负担,不属于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逃离行为。另外,王师傅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查看事故现场,且在现场等待交警及急救车到达,在交警查勘现场并向报警人登记后才离开。因此,王师傅不是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应免赔。

  法院认为不构成肇事逃逸

  玄武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的情形是否符合免赔条款,要看他是否依法采取措施,以及离开事故现场是否存在合理事由。王师傅在事发后立即停车,等交警到场,并在现场指挥交通,积极保护现场。此外,他在交警勘查现场、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的前提下才离开,虽然当时他没有向交警表明身份,但他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保护现场义务,应认定为已依法采取措施。而且考虑到他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离开现场继续做生意是合理的。因此,法院认为,不宜认定王师傅是肇事逃逸。日前,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应赔偿29万余元。 (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