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守初心履职责 担当起社会治理使命

02.12.2019  16:41

  作为十九大基层代表,陈燕萍列席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感受颇深。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陈燕萍说,初心和使命不是口号,而是体现于实实在在的工作,在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过程中,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一名基层代表,必须在办理一个个案件中透视存在的社会问题,关注相关制度在基层的落实,思考制度层面的解决途径,推动社会治理制度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从而真正地为人民服务。

  审理案件不浮于表面的调解和审理,而是透过案件关注更深远的个性问题和更宏大的社会问题,这是陈燕萍近些年来对自己提出的高要求。

  今年10月18日,一起“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在靖江开庭审理,是自2016年1月国家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以来,全国首例从捕捞、收购到贩卖鳗鱼苗“全链条”打击的案件,在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方面有重要意义。陈燕萍十分关注案件的进展。她说,早在9年前,她就从一个发生在渔民身上的借贷案关注过长江生态问题,在实地走访调查渔民群体后,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提出“关注长江生态环境,加强对稀有鱼类物种的保护建议”。“随着公众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意识逐渐增强,加上对违法者的依法处理,如今,公众越来越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发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陈燕萍说。

  陈燕萍说,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共治意味着治理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绝对不能当一名熟读法条却不谙世事的审理者,要通过司法工作的有效参与,在强防范风险、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正、促进和谐等方面,对社会治理起到引领、规范、保障作用。”陈燕萍说。

  这两年,陈燕萍致力于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打造家事审判的“和谐驿站”,聘请妇联成员为“家事调解员”,运用亲情修复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将广大妇联干部“培育”成法律普及者。在这样的自我要求下,陈燕萍格外繁忙,她还邀请基层妇联干部参加案件庭审,为她们上深入浅出的法律课程,让众多基层妇联干部从“法律小白”变成“懂法能人”,并鼓励她们释放自身的朋友圈能量,向全社会弘扬良好家风。

  在法院内部,蔡佳、栾艺伟等年轻工作者很喜欢听陈燕萍讲述工作心得。最近,陈燕萍结合案例,给他们讲了“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陈燕萍在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中,发现事故是由两名骑摩托车的人同时闯红灯而导致的悲剧,致使两家人都陷入了经济窘迫的境地。“如果他们都遵守规则,悲剧根本不可能发生,类似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所以我们一定要将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宣传法律、普及法律和推广法律的过程,引领大家养成遵法、守法和用法的习惯,人人都遵守法律规则的话,我们就能无限接近‘天下无讼’了。”陈燕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