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列席十八届四中全会回靖谈感受

27.10.2014  11:10

 

 

 

 

 

昨天,受邀列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陈燕萍回到靖江,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畅谈了亲身感受。

 

陈燕萍是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政法系统重大典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现为靖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燕萍告诉记者,列席十八届四中全会,感到十分光荣,也深感责任重大。在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时,她作为基层法官代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全会公报中提出的“全民守法”,让陈燕萍感触最深。“一部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得不到大家的遵守,那就没有意义。”陈燕萍说,在多年的审判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明显感到一些人对法律不够了解、不够敬畏,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公报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尤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陈燕萍认为这些都是非常有针对性的举措,对于增强全民的法治信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公报中还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我在法院工作多年,对这一点深有体会。”陈燕萍说,道德与法律范畴不同,但二者地位和功能都非常重要,道德是基础,法律是道德的更高要求,一名好的法官首先就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同时依法作为,才能妥善地应对和处理当前社会各类复杂的矛盾。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亮点很多,令人振奋和鼓舞,必将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我也将用更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为靖江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陈燕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