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夏影案”再审检方建议改判 家属上诉申诉19年

12.05.2015  19:07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曾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法院判决后,三被告人及家属多年申诉。林立峰于2008年在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则至今仍在申诉。今年2月,福建高院发出该案再审决定书。

  昨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再审一案。出庭检察官的检察意见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改判。

   □庭审

   检方提三点理由建议改判

  昨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据了解,上周五的庭前会议上,法院与黄兴的律师刘志强、陈夏影的律师吴国阜等6名出庭的辩护律师达成了审理范围限于绑架、不涉及非法拘禁,各方无新证据提交,不申请回避,不需通知新的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及关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5点共识。

  被关押了19年的黄兴、陈夏影被解除了手铐。黄兴看起来壮实高大,而陈夏影则稍显瘦小,两人都理着很短的头发。与被关之前满头浓密的黑发相比,陈夏影额前的头发脱落严重。两人受审时,均辩称自己和该绑架杀人案无关。

  虽然庭审进行了多轮交锋,但出庭检察官最终的检察意见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改判。检察官认为,第一,更多客观的、关键的证据缺失,这些有罪的供述前后矛盾。第二,该案事实不清,像指认3名被告人找人代写的勒索字条的人、开货车绑架唐明的柳州小货车的司机等都找不到。第三,关于3人有没有作案时间等证据,前后也是互不照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直至下午4时20分庭审结束,该案宣布将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焦点1是否有作案时间?

  法庭上,3名被告人有无作案的时间和空间、陈夏影和黄兴在案发期间是否从深圳回到福清仍是该案再审的焦点。

  围绕该焦点,检方出具了终审裁判中认定的该案事实的15组证据。检方认为,尽管黄兴、陈夏影及林立峰的父母提出再审,称3被告人无罪,但3人均曾作出过有罪供述,且有多名证人也证称,陈夏影、黄兴两人曾在案发期间从深圳返回福清,而有人证称在唐明被绑架附近的小卖部旁,见过林立峰等人。

  面对检方的询问,两人均辩称“从未参与过绑架案”。“案发时,我和陈夏影两人正在深圳市宝安区,根本没有犯罪时间,房东和附近居住的很多人都可以证实。”黄兴说。陈夏影的回答和黄兴相同。刘志强则提交了多名证人的证言,证明案发时3人均没有作案时间和空间。

   >>焦点2是否曾被刑讯逼供?

  针对检方关于“有罪供述”的询问,黄兴辩称,在被公安抓后,自己经受了连续5天的拷打逼问,被逼按照公安画好的“作案线路图”和作案情节,做了有罪供述,其间自己曾被打得多次大小便失禁。陈夏影也称自己被酷刑拷打,也曾在多次庭审中喊冤。

  刘志强称,多名证人作证,其原在公安机关的证言的取得,均为刑讯逼供的结果。律师们还指出,该案中,被告人的供述均是侦查人员采用暴力刑讯逼供的结果。刘志强辩称,3名被告人根本无法构成绑架罪。他称,勒索唐明父母的两张勒索字条,经鉴定不是3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所写。

  对于黄兴和陈夏影所称的曾遭刑讯逼供,3名出庭检察官认为,原审判决的证据得到了印证,3名被告人的供述能互相得到印证,被告人是自己认罪的。

   □现场

   >>福州中院

   众安保人员驻守法院大门

  昨天清晨,福州中院门口聚集了数十人,包括被告人亲友和当地群众。因旁听席位有限,很多人被挡在了门外。

  记者在现场看到,福州中院明显加强了安保。10余位身穿反光条背心的安保人员站在大门外,一安保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平时并不这样出勤。此外,还有多名法警在法院大门内外走动。福州中院大楼内部也明显加强了安保,一楼四处都有法警走动,主要路口都有人站岗。

  “陈夏影案”引发了当地群众的关注,一名自称家住在附近的中年男子向记者介绍称,他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陈夏影案”,几天前他又在微博上了解到案件再审的消息,于是决定前来旁听,“能够见证19年前的案件再审及宣判,肯定会很有意义。

  虽然因法庭内的旁听席位有限,很多群众没能申请到旁听证,但在开庭持续一个多小时后,仍有数十名群众聚集在法院门口迟迟不愿离开。

   >>陈夏影母亲

   含泪称19年终“盼到今天

  早上7时40分,陈夏影的父母陈焕辉、杨雪云及黄兴的弟弟黄庆开车拉着装有诉讼材料的拉杆箱,带着律师团的成员,从福州中院斜对面的宾馆出发,来到法院大门口。

  “这是我19年来最高兴的一天。”陈夏影的母亲杨雪云向媒体记者及大门口的群众讲述着儿子的冤情,多次控制不住地流下眼泪,而陈焕辉则不断地说着,“感谢律师们,他们为了平反做出了艰苦的努力。”两人称,自从5月7日福建高院召集律师们举行庭前会议沟通开庭情况至今5天了,两个人都没怎么睡好觉,“激动得睡不着,

  两个人就一直聊,猜测开庭情况,儿子会不会当庭释放回家。”杨雪云说,家人一直盼着这一天,“儿子被关19年,我也盼了19年,总算等到这一天了!感谢大家,一路走过来这么支持我们家人,我们才没有放弃,才能坚持到今天。

  下午4时20分庭审结束后,尽管没等到孩子当庭释放,陈焕辉夫妇仍表示对开庭情况很满意,表示无罪判决已成定局。“出庭检察官的意见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改判,我们律师认为该案结果已毫无悬念,被关押19年的儿子和黄兴一定会无罪释放”。

   >>黄兴弟弟

   法庭上情绪失控大声喊冤

  在昨天的法庭上,控辩双方分别发问、举证质证,该案按照程序一步步进行……黄兴、陈夏影两人除了回答声音较小外,情绪比较稳定。

  中午即将休庭时,听到被害人一方委托的代理律师仍提及黄兴是凶手,坐在旁听席上的黄兴弟弟黄庆突然情绪激动站起来大喊,“我们黄家的男人要是做了这事,就会

  承认,若真没有做,我支持哥哥以死示清白!”

  “黄庆从狱中给我电话,多次表示要自杀,说自己的事情,拖垮了这个家,不知道还能否看到翻案的希望,我一直鼓励他,说你要真死了,就真说不清了,一定要坚持活着把这事情说清楚。”黄庆说,这次再审应该是哥哥最后的一个机会了,一定要澄清事实,平反冤案。

   >>辩护律师

   此案无罪判决或指日可待

  “我们努力了近两年时间,现在看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出庭检察官指出了该案中的很多问题,要求法院改判,这与我们的观点一致。”走出法庭,陈家律师团成员李金星高兴地说,律师们对检方明确的纠正错案的态度非常满意,“该案平反已是定局,无罪判决已无悬念。”他称,出庭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详细指出该案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建议法庭改判,目前,该案是检、辩双方意见一致,该案判决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改判陈夏影等3人无罪。

   □案情回放

  1996年4月27日,福建福清市融城镇的唐国良上夜班后回家,发现13岁的儿子唐明失踪。5月20日,在福清市融城小学附近发现了一具少年的尸体。经鉴定,死者就是唐明。1996年6月2日,黄兴(时年21岁)、林立峰(时年19岁)、陈夏影(时年17岁)被福清警方抓捕。该案在1998年11月6日,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陈夏影无期徒刑。2006年11月25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裁定书。该案历经8年,其间3次判决,3次裁定。为推翻该判决结果以及福建高院维持该判决结果的终审裁定,黄兴、陈夏影及林信荣、庄华英为之上诉、申诉了19年,林立峰因患病2008年逝世于监狱医院。今年2月9日,福建高院发出该案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