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陈丽芬:"私人订制"实现服务群众无缝隙

03.11.2014  10:37
 

  陈丽芬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球最大精毛纺、服装生产企业江苏阳光集团党委书记陈丽芬,与到访的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洪平聊起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她对江阴市检察院为不同群体订制不同方案服务基层群众的做法表示十分赞同。

  记者:陈代表您好,您平时主要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检察工作?

  陈丽芬:我通过检察院赠阅的检察报刊等了解相关情况,每个季度我还会收到检察院主办的《暨阳清风》杂志,上面有不少内容有助于我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作为人大代表,我也特别关注民生、民利,通过检察机关查办的危害民生领域的案件,我对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江阴市检察院已经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我觉得这也是宣传检察工作的好途径。

  记者:您对检察机关为不同群体订制不同方案服务基层群众的做法怎么看?

  陈丽芬:刚才听了胡洪平检察长的介绍,我觉得这项举措对服务群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同的人群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肯定有所不同,检察机关能细分服务对象,分别针对青少年、涉罪外来人员、基层单位党员和干部、乡镇群众等不同人群订制不同的服务方案,这本身就是深入群众、执法为民的表现。我5年前就在媒体上看到了江阴市检察院设立全国首家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的消息,这些年,基地先后帮助了700多名涉罪外来人员,帮助他们解决了取保候审、食宿、技能培训、心理矫正等一系列问题,这一做法已经在江苏省乃至全国被逐步推广。今年还面向江阴市在校学生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规模是江苏省内同类基地中数一数二的。

  记者:作为人大代表,您对检察机关哪类服务方式最为关注?

  陈丽芬:前几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是介绍江阴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将一批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轮流放到该市各个驾校里开庭审理,让教练和学员在旁听的过程中体会到违反交通规则开车的危害性,这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举措我最为关注,也非常赞同。据我了解,江阴市检察院为了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轻微刑事案件放到群众身边去起诉和审理,还专门探索建立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让基层群众“不离开家门”就能感受到法律在身边。江阴市检察院选择在学校操场、田间地头、批发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联合法院办结近500起轻微刑事案件,参与旁听庭审的群众已达到7000余人,这种普法的方式特别好。

  记者:您对检察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陈丽芬:建议检察机关要把这种好的势头保持下去,要紧跟时代的步伐,顺应执法为民的新要求,为更多的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要坚持检务公开,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当然,作为一名企业家,我对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的工作也抱有很高的期待,希望检察机关持之以恒地开展类似“私人订制”活动,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