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田、张姬雯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09.03.2016  11:59

  根据苏委2016〔217〕号文精神,省委决定:陈万田同志任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免去张姬雯同志的省档案局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苏委2016〔218〕号文精神,省委同意:陈万田同志任省档案局副局长、省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张姬雯同志的省档案局副局长、省档案馆副馆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