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副市长陆留生专题调研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

19.08.2015  14:21

         

8月17日下午,苏州市副市长陆留生专程来到市粮食局,就《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进行专题调研。

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64号),要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应,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苏州实际,市粮食局积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6月底,起草了具有苏州特色的《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7月份,广泛征求了所辖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代拟稿)》并上报市政府审议。       

陆留生认真听取了《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以及意见吸纳情况的汇报。他指出:保障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粮食安全责任制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粮食安全涵盖生产、流通、质量管理、销售、加工等方面,要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质量监管等方面能力建设,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责任制落实。

市政府副秘书长陆伟跃等陪同调研。苏州市粮食局局长戴兴根作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