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法院执行公务 被开出三万元罚单

20.03.2016  18:37

  “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不该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陆某一边签字,一边连连道歉。3月16日,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中,陆某和沈某因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法官,被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分别罚款30000元、5000元,连续两次围堵警车的吴某被拘留十五天。

  A物流公司曾于2012年向某小贷公司借款450万元,双方约定A物流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对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年的借款期满后,A物流公司并未按约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也仅支付了8个月。于是,小贷公司一纸诉状将A物流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还本金及利息。相城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可是,判决生效后,A物流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法定代表人周某为逃避执行,已然无法联系。经调查得知A物流公司厂房目前已出租,并被周某的妻妹韩某暂管,法官便依法前去A物流公司强制执行。刚走进公司大门,却不想半路碰上个“程咬金”——陆某。他声称周某曾向其借款2000万元未归还,自己已赶走韩某,“接管”起出租的厂房,将租金纳入囊中,还喊来了小舅子吴某及其妻沈某一起“帮忙”。执行法官见状,当即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其进行法律释明,明确告知租金应交予法院,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吴某一听,便召来一群人在大门口纠集了两部车辆,堵住法院执行车,威胁道:“我们在管理,法院不能插手!”第一次执行工作不得不暂时搁浅。

  第二次,执行法官进行了充分准备,制定了详细的预案,提前联系好当地派出所,以备对应突发状况。果然,法官在给租客释法说理时,每每都要被陆某、吴某插嘴,干扰、混淆视听,居然还声称法院“以大欺小”。眼看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吴某的言辞愈加激烈,法官对租客的释明工作根本无法进行,已经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公务。经向领导请示后,执行法官、法警与公安人员合力,依法将陆某、吴某拘传到法院。刚到法院,听到消息的吴某妻子沈某及家人就骂骂咧咧地赶来,在执行庭门禁外哄闹,企图冲击法庭,法院再次决定对吴某的妻子沈某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最终,法院决定对陆某、沈某分别处以罚款30000元、5000元,并对连续两次参加围堵法院车辆的吴某拘留15天。经过一番批评教育,陆某、沈某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依法维权,通过诉讼解决与周某及其物流公司的纠纷。

  法官提醒: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如有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虽然公民有私力救济的权利,然而一旦法院介入,面对法院和个人利益有冲突的情况,应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当前,有一些债权人会采取极端方式对抗法院,比如威胁法官、围堵警车等,如达到一定程度,法院将会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相应强制性措施,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得不偿失。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依法维权,合法维权,理性维权。

  (王津 张洁)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