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阴霾 向着阳光奔跑——徐州未检工作掠影

20.01.2016  12:56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名字叫做“未检人”,他们承担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肩负法律使命,胸怀法律温度,带着误入歧途的孩子们走出阴霾,向着阳光奔跑。

  让司法社工带领孩子奔跑

  “我杀人就是想进监狱。”刚满14岁的小海声音低沉。不久前,他携带折叠刀到某小区意图杀害一名保洁员,后因被害人逃脱而未能得逞。

  “思想偏激,行为冲动,不计后果,小海可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邀请司法社工介入。经过详细的社会调查后得知,小海自幼父母离异,长期无人照顾,十来岁就辍学在社会上流浪,花完身上所有钱后,感觉无处可去,打算杀人入狱。

  针对这种情况,司法社工多次与小海面谈,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检察官辗转联系到小海的母亲,说服其参与亲情会见……心如死灰的小海在司法社工带领下,从自责、抑郁和烦躁的情绪中走了出来。开庭时,公诉人出示了司法社工出具的专业而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重点就小海的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从轻处罚的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该建议,从轻判处小海有期徒刑一年。

  这是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联合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乐助社会工作事务所,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和帮教的典型案例之一。自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引入司法社工”项目启动以来,已有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益。在江苏省民政厅、团省委联合举办的全省青年公益项目大赛中,该项目获得一等奖。

  2015年,全市未检部门大力推进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积极吸纳、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全年共组织开展社会调查184人次,开展法律援助214人次,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测试、心理支持等186人次,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小雨滴”让法律滋润幼小心田

  2015年11月的一天傍晚,睢宁县睢城小学的琪琪回到家放下书包,就忙着从书包里翻出一本印着儿童画书籍《小雨滴》,细细地看了起来。《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对陌生人要说不!》生动的儿童画,配上细致的法律讲解,让第一次接触刑法的她收获很大。

  精美的《小雨滴》,是睢宁县检察院精选编纂的。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例,出版《小雨滴》一书,成为全国首本以儿童画为依托并由未成年人参与创作的法律读本。检察官们把书送到学校,特别是送给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目前,在新华书店上架销售的书籍已经基本销售结束,目前正在第二次印刷。

  2015年,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行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有的检察院还建立了法制教育体验基地,通过实物展示、展板、视频、多媒体、互动体验等方式,让青少年接受全方位的法制体验和教育。

  丰县检察院组织干警编纂并向县教育局赠送《未成年人犯罪警示录》3000册;邳州市检察院在23个乡镇建立了“留守儿童辅导站”,为涉罪留守未成年人打造“水杉成长课堂”,促使涉罪留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成为国家卫计委在江苏省内唯一立项的项目。

  “采用更贴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既使人乐于接受,又能保证良好的教育效果。”2015年10月20日,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在睢宁县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时表示。

  让阳光驱走心理阴霾

  17岁的小晴带着自己的小侄子骑电动车,不慎将小侄子甩下来,孩子被一辆汽车碾轧致死。小晴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小晴情绪低落,经常神情恍惚。邳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琳恒经常对小晴开展心理帮助,并请来富有经验的高校老师对小晴开展咨询,终于驱散小晴心里的阴霾。这是邳州市院与江苏师大共建“应用心理学实践基地”,邀请心理专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心理疏导的一个事例。

  徐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全面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护苗行动”为载体,以社会资源为依托,创新举措,延伸触角,全力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新沂市院联合关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成立“新沂市关爱失足未成年人协会”,启动实施“红雨伞”计划,帮助解决失足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及走上社会后的复学、升学、就业等社会安置问题;沛县院与县图书馆、光荣院共建“启明星义工服务教育基地”等做法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徐州未检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更加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