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责任人公告

04.05.2015  19:44

  中国江苏网5月4日讯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项责任制。现将全市主要河道、堤防、水库、重点塘坝等水利工程县(区)责任人予以公告。

  连云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连云港市主要河、库、堤防防汛责任人名单

连云港市重点塘坝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连云港市小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编辑: 廉昕朦、王瑶